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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县委编办三抓并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莒县县委编办三抓并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9-11-11 19:17       浏览次数:16445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实施后,莒县县委编办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积极抓好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掌握内容。

一、抓研讨,加强县级领导对《条例》的学习研究。一方面,县委编办及时将《条例》原文呈县委、县委编委领导传阅学习,让县级领导及时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召开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研讨《条例》内容,同时,列席县委常委会的其他县级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起集体学习。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了县级领导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为依法领导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抓宣传,加强部门单位对《条例》的学习贯彻。一是订购了《条例》单行本,向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赠阅,并要求县委编办各职能科室在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时主动宣传《条例》。二是县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推动《条例》的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

三、抓培训,加强机构编制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应用。一是在县委编办内部开展集中培训。《条例》印发实施后,第一时间组织全办干部职工集体对《条例》进行学习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解读《条例》内容,强化了全办人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同时,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的每个环节,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举办专门培训班。以举办全县党务干部培训班为契机,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负责组织人事(政工)工作的科长100余人,进行学习培训,带领参训人员逐字逐句对《条例》进行学习解读,进一步强化了全县从事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对《条例》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基本遵循的重要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