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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五个聚焦” 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9-09-24 19:03       浏览次数:19781

为破解制约基层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以来,日照市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围绕“规范机构设置、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抓好改革试点、推进配套改革”五个方面,扎实推进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聚焦规范机构设置,调整优化党政、事业机构。在机构设置上,既要求规范设置,又不搞“一刀切”。全市各镇(街道)不再区分类别,设置党政工作机构7个、事业单位5个,并对具体设置的机构名称进行了原则规定。此外,考虑到不同区县不同乡镇之间、乡镇与街道之间工作的差别,没有搞“一刀切”,允许各区县在规定的党政、事业机构总量限额内,结合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等自身实际,区别对待,灵活设置机构,成效显著。 

二是聚焦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调动乡镇工作人员积极性。为解决用人方面的问题,赋予了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通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允许乡镇采取人员统一使用、编制分类管理的方式合理调配工作人员,打破人员编制身份界限;设置了5个可配备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事业机构,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提拔晋升开辟了渠道。同时,各区县结合乡镇实际,对各机构进行了定编定责定岗,明确乡镇党政、事业机构的工作职责,并在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履行职责需要,明确相关工作岗位设置,每个工作岗位可设置名称为“助理”等的人员1名。为解决上级机关从乡镇借调人员的现象,市县组织部门也出台规定,对规范向乡镇借调人员作了进步明确规定。 

三是聚焦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破解乡镇综合执法难题。结合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区县通过积极推进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建立“网格化”执法模式等,大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54个乡镇全部派驻了执法中队,与乡镇新设立的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建立运行机制,组织联合执法和协同执法,形成行政执法合力。整合了执法资源,乡镇执法领域由原来的计生、规划领域,拓展到粮食、农林水、旅游等与农业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10余个领域。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托基层监管网络,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四是聚焦抓好改革试点,同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遴选涛雒镇作为新一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为抓好涛雒镇、夏庄镇的改革试点,指导东港区、莒县制定了改革方案并报省进行了审批。从推进职能转变、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务实高效用编用人制度、理顺县镇关系等方面入手,厘清了创新思路、明确了改革措施,扎实推进了两个经济发达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后,经济发达镇统一设置党政工作机构8个、事业单位6个;积极下放管理权限,共向两镇下放权力事项192项,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是聚焦完善配套改革措施,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不仅仅对机构编制管理进行了优化调整,日照市级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协调配合,按照职责任务分工,重点在优化乡镇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党建工作职责、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厘清事权边界等方面,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推进了改革任务落实。日照市市一级先后出台了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等相关政策文件。同时,结合省里部署的属地管理工作,市县建立健全了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建立了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问责机制、交办事项准入机制、“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部门考核评价机制、派驻机构管理等6项机制,强化县乡联动配合,形成合力抓落实的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努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