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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建立健全“四个机制”服务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10 15:18       浏览次数:27737

中小学教师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日照市委编办统筹调剂使用事业编制,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足额均衡配置师资,有效解决了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扎实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一是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定期核定机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定期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2019年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开展了新一轮重新核定。按照核编标准,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小学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2.4名、初中按照年级(教学班)配备3.7名教职工的标准核定编制。对承担示范、实验、双语教学任务的中小学,举办民族教学班或有寄宿学生的中小学,安排教师脱产进修、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承担教学点管理任务的乡镇中心小学,以及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全部按教职工总量5%的比例增加教师编制。

二是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使用机制。日照市不断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为解决好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精神,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事业编制建立了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用于满编超编的中小学补充专任教师。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后,使用专户编制补充的专任教师改为占用中小学编制,专户编制相应核减。专户编制不计入中小学编制总额,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单独管理。目前,全市共为四个区县核定编制专户528名。2019年,为市直高中核增教职工周转编制20名,专项用于招聘教师。

三是建立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交流,不再申报用编进人计划,由县级教育部门每年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并到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建立健全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的新机制。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经费上调到县级承担。

四是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加大对中小学校补充教师的支持力度,中小学有空编的区县,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做到有编即补。中小学已经满编的区县,县级编办在编制总量和岗位限额内,按照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安排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完善了教师补充机制。区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多渠道补充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