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创新改革 >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委编办“三个聚焦”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

      发布时间:2020-06-11 16:21       浏览次数:27456

为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市委编办通过系统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优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协调配合机制,构建起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一、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在系统推进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县两级政府设立“两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三专指”(三个专项指挥部),建立了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等风险研判管控、会商研判、隐患排查治理等机制。二是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强化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三是优化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围绕事故和灾难发生后,如何快速响应、科学研判、协调处置、灾后善后、信息发布等关键环节,规范了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流程,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突发事件处置规程,建立“领导带班、全局参与、全天值守、综合处置”的值守应急体系,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间,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聚焦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在全面优化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市级设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各区县设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其中,五莲县向各乡镇(街道)派驻了执法中队,其他区县均将安全生产执法职责纳入综合执法,构建起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综合执法体系。二是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深化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记录内容、审核内容等11类行政执法要素实行清单管理,对执法档案、执法装备、执法记录管理和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都建立了制度性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严格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企业、尾矿库安全生产、地下矿山等5次专项执法检查,3次全市异地集中执法活动。2019年,共检查企业577家次,发现问题5623项,下达整改文书164份,立案处罚8家次;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48起,全部予以核查办理或转办,并反馈举报人;将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3起案件移交到公安机关。

三、聚焦应急管理协调配合联动,在凝聚合力上下功夫。一是厘清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结合部门“三定”修订工作,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市级救灾物资管理、采空区治理、矿井关闭监管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构建了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行政权责清单管理,明确权力边界。制定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将全部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进行公示,“一张清单管到底,清单之外无权力”,确保权力边界明晰、权力运行规范、追责问责严格。三是全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配合机制。机构改革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之后,按照双方联合签订的《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交接备忘录》,市应急局积极配合做好技术审查、现场勘验勘查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了“风筝不断线”,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健全督导检查体制机制。为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市领导带头包保区县。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检查、通报制度,实行常态化的安全生产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到实处。整改各类问题隐患1582处,查获超载货车700余台,清理非法占海养殖面积750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