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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结合”推动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17 15:30       浏览次数:27539

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流程再造攻坚行动的重要一环。市委编办创新方式方法,将其与“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以及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一是将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与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相结合,做到两加强、两促进。

去年,全市全面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市级333个议事协调机构压减55%,配套出台《日照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市委编办巩固强化前期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通过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台账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把握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牵头部门能够协调的,相关职责已明确由有关部门承担的,或者可以交由现有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的,一律不再新设议事协调机构。一方面,通过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扎稳“四梁八柱”,减少了议事协调机构间职责重复、“政出多门”,为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细化组织架构、主要职责任务、事项决定权限和程序、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文件运转、议定(决定)事项落实等,进一步理清了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强化了对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职能,切实提高了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

二是将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与“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相结合,推动部门履职到位、流程通畅。

印发《关于开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市直46个部门和各区县“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工作中,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作为“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的重要内容,通过部门自查、实地评估、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部门加快完善协调配合工作规则,职责边界事项牵头或主办部门加快建立协调机制。对部门间的职责争议事项,在现场检查评估时予以协调沟通,推动部门在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履职边界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支持配合,打通部门间沟通、协调、配合等壁垒,实现部门间有统有分、有主有次、分工明晰、流程通畅。

三是将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与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相结合,推动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印发《关于编制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3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8个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政府机构部署开展了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今年以来,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领域事项纳入清单重点攻关,事项由前期的90余项增加至160余项。实际工作中,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明确了各边界事项的牵头或主办部门,按照“谁牵头、谁提报、谁保障”的原则,由牵头或主办部门负责征求、汇总配合部门意见建议,会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由牵头或主办部门建立事项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清单事项的办理流程、定期会商及动态调整等制度。依清单建立机制,以机制保障清单,既提高了清单编制效率,也提升了清单运用效果,进一步推动了部门间职能优化协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