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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委编办“明三责、守三线” 提升监督检查效能

      发布时间:2021-11-05 11:49       浏览次数:11713

五莲县委编办立足职责定位,通过“明三责、守三线”,把监督检查工作融入日常机构编制工作之中,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明三责,做到人尽其责。一是“一岗双责”。在制定部门“三定”时,针对有交叉的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采取一对一提问、现场作答的形式详细了解各责任主体对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知识的掌握情况,逐一明确分工,有效促进“主体责任”各项规定承接到位。梳理工作中有关人员调动、机构编制、改革方案、财务管理等7个方面的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二是明工作职责。在履职效益、机构配置效益、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等3方面,针对权责清单实施效果、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清晰度、编制和领导职数配比优化度等17个具体内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评估。同时,加强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不断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监督检查强大合力。三是明监督职责。为检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成立3个监督评估组,深入12处乡镇(街道)、58个涉改部门(单位),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阅材料、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履职尽责情况、机构编制实际配备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估。通过评估,发现个别单位未按照“三定”规定批复的内设机构挂牌、内部挖潜不足等8个问题,收集到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事权限、补充年轻后备力量等57条意见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反思根源、提出思路;根据意见建议在用编进人计划安排、编制增减、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适时调整。

守三线,做到规矩规范。一是守住纪律底线。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其他机构编制方面文件规定整理汇编,报编委会成员人手一份。巧用巡察“利剑”,把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分管负责同志到县委巡察办讲授《条例》《五莲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巡察重点。对于管理不规范、发生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守住防控边线。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开展定期核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对机构编制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筑牢科学“防火墙”。对于机构改革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对于存在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无正当理由不落实机构编制批复1年以上的,核减或者调整有关部门的机构编制。三是守好制度主线。先后印发《五莲县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五莲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工作细则》和《2021年度全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程序、方式和要求,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对事业单位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倒逼规范运行,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实地对29家事业单位法人开展随机抽查,用制度规范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