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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点线面”工作法提升事业单位 监管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21-11-05 11:50       浏览次数:17754


今年来,日照市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为抓手,创新“点线面”工作法,着力打造事业单位监管创新点,理顺事业单位服务流程线,扩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覆盖面,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监管和服务水平。

一、打造事业单位监管服务“创新点”。一是积极支持培育新型事业单位发展。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日照市深化科技改革攻坚若干政策(试行)》,从财政奖补、税收优惠、成果转化、人才评聘等6个方面出台了43项真金白银政策,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成为我市科技创新改革攻坚的中坚力量。10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日照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为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累计达到了8家,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二是搭建事业单位联合监管平台。通过修订事业单位章程、制定登记监管办法等手段,以制度措施保障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进一步明晰登记工作的条件标准,理顺登记工作的程序环节,明确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等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了登记与管理相融合地联合协作机制。今年来,先后推动上海交大日照海洋智能装备研究院、武汉大学日照信息研究院、日照港口医院等3家新型科研机构和公立医院落户日照。三是加强事业单位全流程监管。从审批登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在审批登记程序设置了评估审核环节,对设立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公益性开展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降低了投资风险;通过实地查看办公场地、查阅台账资料、听取工作介绍、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实际运行情况,引导督促事业单位履职尽责。

二、理顺事业单位登记服务“流程线”。一是理顺事业单位登记服务流程。编制完善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服务指南》,详细列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等要素,细化分解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现场复核、证书获取至公开备案的业务流程,精简登记手续材料,缩短办结业务时限;推行事业单位业务办理“一条龙”服务,做到一张流程图列明各个步骤所需材料、填报要求及参考模板,一份指南体现证书收缴、印章管理、信息公开备案等工作要求,方便事业单位的同时也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建好事业单位改革施工台账。配合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要求,认真梳理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台账,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法人登记情况,逐一梳理改革中新组建、更名、调整、撤销、整合以及职能职责、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分别建立设立、变更、注销等3本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同时,主动跟进联系、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准确开展登记业务,同步做好印章管理、信息公开、UKEY数字证书申领等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事业单位设立9家,变更102家,注销20家。三是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制度。通过制定机构编制规定、修订事业单位章程、编制事业单位政事清单等多种途径入手,在机构范围界定、登记条件、监管措施、职责分工、退出机制等方面作了流程明确,事业单位业务办理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将“一次办好、一站服务、一窗受理”理念融入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保障事业单位登记业务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扩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覆盖面”。一是突出压实责任。将市属188家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范围,实行分类考核;按照赋分量化考核标准,分别制定党的建设、综合监管、法人监管等三级考核指标,涵盖了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管理、内部管理、法人监管等内容,统一纳入共性指标考核体系,年终按照赋分标准分别量化计分,进一步压实事业单位考核委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突出精准审慎。以事业单位登记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登记、“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专项检查,将日常监管和平时考核有机结合,重新设计考核指标体系,扩大个性指标制定权限;通过制定机构编制规定、修订事业单位章程、编制事业单位政事清单等多种途径入手,采取“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措施,强化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监督。三是突出减负增效。优化督检考计划,改进数据采集,实行加减分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实地调研和核查,细致做好日常工作台账,作为开展考核评估的主要材料依据,将各职能部门对年度认定结果进行互认互证;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计入年度考核成绩,及时把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和复议核实,督促被扣分单位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强化刚性约束、提升履职效能。四是突出差别评判。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区分梯度档次,按照评价指标量化操作,评分适度拉差,杜绝“和稀泥”“轮流坐庄”现象,确保考准考实考出成效。一方面,将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履行职责评价、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评价主管部门管理事业单位成效等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以事业单位考核委名义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通报反馈,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考核材料整理归档、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履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