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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四个加强”夯实机构编制 核查数据基础

      发布时间:2021-11-23 08:40       浏览次数:18078

为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核查质量和准确性,山东省日照市委编办切实加强数据校验、数据分析、层级核对等方面工作,高效准确开展机构编制统计,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加强数据校验核对。印发《日照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部门单位于每月1号进行数据校验,将校验核对列入各部门单位日常工作,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系统统计数据准确性。针对各部门单位机构和人员数据校验错误,通过电话、微信群方式实现“手把手”教学,“一对一”针对性解决问题。目前,已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50余次,会同相关科室解决校验错误4000余项。同时,为提高核查精度,将数据审核端口前置,单位自查阶段,分别报组织、机构编制部门预审后,填写《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预审情况表》,并分别与人事管理数据、参保数据、预决算数据进行预比对。

二是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对机构、人员数据分门别类展开分析,排除异常数据。机构方面对事业单位类型中未纳入分类范围、暂未明确分类的事业单位进行逐个分析,对其他类型事业单位进行一对一核对。中小学、卫生院、医院等行业类别逐一核对,将机构编制统计数据与业务科室台账进行比对,确保行业类别选择正确,编制数和实有人数统计准确。对党委、人大、政府等系统各单位名称进行一致性筛查,确保名称统一,单位类别选择正确。人员方面对异常年龄人员,超过60岁人员逐个分析,一一记录人员详情,错误的数据及时督促整改,未办理完业务的数据及时跟进,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三是加强编制层级核对。横向上对党政群、政法两大类,15个项分项进行逐一核对,确保各类型编制专编专用;纵向上,根据编制层级从地级市、地级市所属区、县、地级市所属区街道、县街道、乡镇6个层级进行统计核对,各层级间变化严格依据相关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做到调整批复变化有依据,确保各项统计数据与省委编办台账保持一致。定期组织年报统计培训会,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重点要点专题培训,确保各项数据符合统计工作要求。

四是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将机构编制统计报表与《机构编制调整情况表》《人员增减表》相结合,各区县统计数据均要通过“三一致”审核,即《机构编制调整情况表》与两次统计变化情况一致,各类型编制总数与《人员增减表》中编制数一致,报送的纸质统计数据表与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一致。所有统计数据全部一致后才能归档汇总,对不一致的部分必须排查原因重新报送,完全达到要求后才能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