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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延伸综合执法“触角”做实镇街运转模式

      发布时间:2021-12-30 10:31       浏览次数:13412

近年来,东港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赋予镇街“五项权力”,探索建立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实体化运转工作模式。

一是搭建实体化运转“四梁八柱”。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会同组织部门召开全区赋予街道(镇)“五项权力”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体化运转推进会议。将镇街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规划建设等职责及有关人员根据各镇街实际情况一并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管理。明确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国土所、司法所、交通运输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救援站等辖区派驻机构为联合执法组成机构,配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开展联合执法,接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

二是明晰实体化运转“详细图纸”。各镇街道明确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执法助理岗位、主要职责,实现区域内执法机构全流程、全链条深度融合。尤其在人员方面,各镇街至少明确1-2名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可配备到2-5人)专职专干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考核通报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综合执法办公室实体化运转季报告制度,作为年底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创新实体化运转“闭环效应”。推行“受理—处置—反馈”闭环工作法。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收集“1+6+N”领域执法类问题并统筹调度派驻机构进行处理,实行派发“任务单”模式,派发给相应派驻机构。通过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发的问题事项“任务单”,能够现场执法解决的,派驻机构立即处置;针对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或需多个派驻机构联合执法的问题,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同公安、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处置;对于归属区直部门处置的问题事项,由综合执法办公室通过“乡呼县应”平台上报,由区直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最终解决情况都将反馈至综合执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