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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委编办 “清、齐、顺、实”延伸法律服务触角至基层

      发布时间:2022-08-12 15:52       浏览次数:4152

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好地发挥司法所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东港区从“清、齐、顺、实”四方面入手,加强镇街道司法所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基层能力。

一是明确职责规范表述,确保基层司法所职责“清”。根据基层情况和全区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司法所承担的12项职责。侧重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组织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工作,为9个镇街道的司法所规范履职提供遵循。

二是理顺编制配备人员,确保基层司法所力量“齐”。不断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为每个司法所至少核定2名以上政法专项编辑,对挤占、挪用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空缺编制,全部选配专业人员补齐,2020年以来,共为9各镇街道共使用行政用编进人计划4名。将局机关人员同司法所人员统筹调配,调整业务骨干5人到基层司法所工作,最大限度将专业人员倾斜到镇街道一线,针对性强化了司法所服务和保障能力。

三是双重管理整合资源,确保基层司法所履职“顺”。明确司法所同时接受司法局和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其中,业务工作接受司法局指导,日常工作接受所在镇街道的统筹管理。强化镇街道对司法所的日常管理、人事管理和考核评议,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增强镇街道管理服务功能。另外,创新建立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以来累计列席各类党政会议326次,参与制定政策文件81件,提出法律意见429条。

四是立足本职着眼群众,确保基层司法所成效“实”。为方便群众办事,各镇街道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00余万元,对9个司法所选择临街便民位置进行新扩建,全区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另外建立区、镇、村三级调解体系,为每个镇街道聘任2—3名专职调解员,聘任475名警务助理为人民调解员,创新“警司联调”“海上调解”“大嫂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品牌,今年以来9个司法所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