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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聚焦”聚力打造机关职能运行 监管评估创新“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2-08-12 15:56       浏览次数:12014

今年以来,莒县县委编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主动作为、求实求新,聚焦“问效、评议、整改、运用”四个环节创新发力,积极扩展评估内容和形式,积极破解影响评估质效的瓶颈问题,着力推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再提升,有效保障县级部门职责履行到位、职能发挥充分,为聚力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和体制机制创新贡献新思路。

一、聚焦重点业务科学评估,推动履职成效优化提质

(一)科学抓取评估核心任务,制定主责主业履职成效核查台账县委编办对照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对部门单位进行科学评估,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任务,及各部门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要点等相关材料,研究确定各部门主责主业清单,逐一制定部门主责主业履职成效核查台账。台账本着求精求清求实原则,每个业务科室抓取13项可衡量的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具体分为定性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主要看政策措施是否制定落实,定量指标主要与往年数据进行纵向比对,做到评估指标可衡量可量化,真正把宏观的监管设计图细化为具体的施工单,有效推动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由主观到客观的根本性转变。

(二)对照主责主业核查台账,探索实行专员“进驻式”评估制度。根据工作性质、行业特点将全县62个县直部门单位分成经济部门、非经济部门两类,县委编办对应成立监管评估小组,采取包干联系方式,探索实行专员进驻式评估制度。评估专员对照部门主责主业履职成效核查台账,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对部门单位进行一对一把脉问诊,采取材料报送、数据采集、察访核验、座谈交流、征集建议等方式,年中和年底分别进行一次为期一个月的集中监管评估。同时,通过双随机方式选取重点部门单位,采取驻点实地评估,突出突破莒县有关责任部门,对承担中心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履职情况开展链条式评估,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出每个部门单位履职成效,最终实现以履职效能大提升推动重点工作大突破。

二、聚焦“三定”规定融合评估,实现运行执行双向提升

(一)参照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制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为提高监管评估效率,减轻部门迎查压力,县委编办本着为评估部门与被评估部门“双向减负”的原则,创新开展机关职能运行和机构编制执行融合评估。依据《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参照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及相关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同步制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指标,并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标准。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情况、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机构设置合规情况、实名制管理情况、编外人员管理情况等。

(二)借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并联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为解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力量不足等难题,县委编办牢固树立“大编办、大监管”理念,整合县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公室、监督检查科(实名制管理科)人员力量,将人员充实到两个监管评估小组,制定联合监管评估方案,对照统一评估标准共同实施动态跟踪监管评估。如在机关职能运行评估过程中,通过审查部门报送的材料、实地评估,发现个别部门存在科室职责交叉、已批复科室未实际运行等情况。同时,通过日常办理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发现部门单位存在党管机构编制落实不到位、日常用编进人计划执行不严格、入编出编不及时等问题。通过将机关职能运行和机构编制执行进行融合评估,实现了两促进、两提高,既促进了机构改革成果的巩固落实,又为机构编制资源再优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聚焦履职成效创新“三评”,强化履职满意度多维反馈

(一)创新开展镇街道评县直。针对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专门设计《莒县县级机关履职情况满意度评价表》《莒县县级机关协调配合情况满意度评价表》,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乡镇街道评县直主要围绕全面履职、运行效率、政策有效性、业务指导、解决基层堵点问题等指标进行评价。

(二)创新开展县直部门互评。主要围绕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协作配合情况、部门间一次办好等指标进行评价。采用不记名的方式分别向各县直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征集评价情况,有效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创新开展人民群众评满意活动。计划年底在爱山东日照通开发专门模块,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人民群众评满意活动,评价活动面向社会公众,评价主要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广泛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同时,结合12345政务热线受理件办理情况,抽取部分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综合运用查阅资料、组织座谈、个别访谈等方法进行调研,调研结果作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重要依据。

四、聚焦评估结果症结堵点,促进整改提升精准高效

(一)探索建立问题清单反馈制度,推动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对上年度机关职能运行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并反馈至被评估部门,对照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当年职能运行监管重点内容,并明确相关科室负责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全程闭环管理倒逼部门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如针对评估中发现的职责交叉、职责履行不畅等深层次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沟通,推动各部门职能高效运转,深化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化学融合”。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并共同探讨其他方案。

(二)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运用机制,推动提高机关治理效能。加强实绩化结果运用,将监管评估结果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机构编制管理、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一是挂钩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提高评估结果在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2022年度经济管理部门和非经济管理部门分别提高到20分、60分。二是挂钩机构编制管理。探索建立部门评估结果红黄绿榜,对排名前十名和后十名的部门分别挂绿牌、红牌,其他部门挂黄牌。挂绿牌的部门优先考虑机构编制事项、编制资源适当倾斜,连续2年挂红牌的部门原则上不考虑其次年机构编制事项,并按程序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挂钩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针对评估组织实施基本情况、职能运行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关意见建议等形成综合评估情况报告,年底向县委编委进行汇报,汇报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等方面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