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五莲县探索“四三”工作法 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3-03-14 16:35 浏览次数:9079
五莲县以深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以省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为总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四三”工作法,推动执法改革走深走实。
一、强化三项措施,建强执法队伍。一是强化编制保障,推进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为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高效运行,在县应急管理局原有综合协调科的基础上,增设安全生产督导考核科,作为县安委办的工作机构。为县应急管理局核增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列县安委办专项编制。由县委组织部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科级干部专职负责,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专门用于充实安委办人员力量。二是强化“互补互助”,破解人员不足难题。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人员力量,将工商贸科与应急管理执法一室,矿管科与应急管理执法二室,危化科与应急管理三室,法规科、综合科与应急管理执法四室进行互补,让每名执法人员都成为了能查会管、懂程序、知法规的“多面手”。全体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具备执法资格。三是强化传帮带,提升工作技能。针对近年来新进人员业务知识尚浅、工作经验不足等实际情况,推行“一带一”传帮带制度,指定相应的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作为传帮带责任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对8名新进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帮助其尽快熟悉执法流程,全方位提升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实务操作能力。
二、做到“三个明确”,构建委托执法新格局。一是依法赋权,明确委托执法权限。针对基层“有责任、无权限”问题,制定《五莲县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暂行办法》,与12处乡镇(街道)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依法依规赋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宣贯权、行政检查权、现场处理(违法行为制止)权等26项行政执法权限,将安全监管关口移至最前沿、重心下移到第一线。二是分片帮扶,明确执法标准。每个乡镇(街道)按照“1+2+N”模式(即1名专职主任、2名专业人员、3-5名编制人员)配备人员,其中有证执法人员不少于3名。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12处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执法中队联系一个片区,确保委托执法按照规定标准开展,不出问题。同时,每个乡镇抽调2到3名人员,配备1名安全专家,不定期开展异地执法活动,由专家现场进行指导、把关,帮助提升技能。三是兑现奖惩,明确罚款用途。用好考核、通报、问责三项制度,每季度对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开展绩效评估,评估成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同时,对于受委托执法乡镇(街道)收缴的罚款,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执法装备配备、聘请专家、购买服务等支出”,每半年兑现一次。今年以来已兑现资金58.2万元,有效调动了委托执法的积极性。
三、建立三项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建立案审委集体决定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详细研判,并由局法规科对案前、案中、案后应该履行的程序和手续严格审核,严格把好审理程序关。在查清事实、取足证据、完备程序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有关法规,确定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经应急管理局案审委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下达处罚决定书。二是建立查处分离机制。将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和处罚决定送达相互分离,一线执法人员负责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罚等工作,法规科负责审核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案件审理室负责文书送达、处理投诉等工作,让执法权力分段行使,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避免‘人情案’、‘关系案’。三是建立廉政承诺机制。执法人员在执法前首先签订廉政执法承诺书,接受被执法单位监督和评价。根据执法检查情况,随机通过电话问询、深入企业调查等方式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县纪委派驻组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筑牢“廉政”底线。
四、创新三种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一是网格化助力联合执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将全县640个村居(社区)划分2267个网格,配备一级网格长13名,二级网格长70名,三级网格长640名,四级网格长2267名,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定人、定岗、定责,落实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违法行为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制造、储存、经营、建设等行为,组织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3次,并对3家8项违法行为立案处罚。二是智慧化赋能应急执法。依托“日照智慧安监”平台,推进职责监管的312家企业全部线上运行安全标准化体系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依据系统生成的红黄蓝三色“安全码”颜色差异,开展“差异化”执法。对“红码”企业列为重点监管执法企业,随变“红码”随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立案查处并严格落实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原则上执法检查频次确定为每季度1次;对“黄码”企业列为常规监管执法企业,随变“黄码”随检查,原则上执法检查频次为每半年1次;对“蓝码”企业以自主管理和“双随机”执法检查为主,原则上执法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目前,已检查“红码”企业30家,发现问题135项,并对6家8项违法行为立案处罚。三是服务型执法促效能提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的同时,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以普法促进执法,让违法者自觉尊法守法。深入推行“执法+服务”工作模式,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每名执法人员包联3家规上企业,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了解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需求,帮助企业深入查找问题隐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目前,已帮助包联企业解决疑难问题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