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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县委编办三步发力助力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23-05-05 15:51       浏览次数:2568

为促进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开展业务活动、高效提供公益服务,莒县县委编办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从体制机制建设、优化流程体系、强加结果运用三个方面下功夫,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强组织,构建体制机制保障。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效制度。构建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协调,编办牵头组织,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具体工作由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形成县域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主动与发改局、大数据局等部门单位沟通对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信用基础数据共享和更新机制,保证数据完整有效并及时更新,形成县域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建立运行机制,推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高效开展。落实专人负责,逐项细化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分工,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推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高效、常态化运行。重实践,优化评价流程体系。一是明确评价指标。为避免评价标准同质化,针对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差异化、科学化的综合评价模式,多方调研评估,制定更加切实贴合各单位行业情况和工作实际的指标体系,评价工作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向民生领域倾斜,增加民生方面在信用建设方面的比例权重。二是规范评价程序。为确保评价工作有序推进,主动对接各主管部门,就系统使用、评价标准、完成节点等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作配合,帮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解决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确保每个单位精准履职,保障评价结果科学有效。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在落实与县发改局、大数据局等部门单位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定时推送机关群团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基础信息,并通过相关网站公示信用信息,实现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诚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抓落实,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一是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将逾期未整改的列入异常名录并公示。对于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的,采取书面警告、通报其举办单位、冻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方式进行处罚,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格局。二是强化分类监管。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推送至县信用联合奖惩系统进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县委编办对于评为A、B、C等级的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等级设置监督抽查频次并进行日常检查;对于评为D级的单位,进行失信联合惩戒,采取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列入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三是开展失信单位信用修复。事业单位对信用评价等级有异议的,可在期限内提交异议申请,县委编办联合其他部门对于有失信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条件和程序实施信用修复,整改到位的事业单位,重塑信用,提高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