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 “三个升级”服务海洋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9-12 17:38 浏览次数:2699
海洋是日照市的鲜明特征,也是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所在。经略海洋、深耕海洋,对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日照市委编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切实加强党对海洋发展工作的领导,突出海洋经济发展职能,着力优化海洋发展机构设置,全面升级海洋工作体制,积极服务海洋事业发展。
一、强化党的领导,升级海洋发展工作领导体制。为切实加强市委对海洋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大力发展向海经济,日照市组建了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全面领导全市海洋发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向海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审议确定有关重大战略、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全市海洋经济发展。
二、突出发展定位,升级海洋发展工作职能配置。将编制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域海岛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灾害预警报和防灾减灾以及海洋渔业相关行政许可等基础性工作分别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专门业务部门承担,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压实海洋发展部门在组织拟订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海洋科技、海洋对外合作以及渔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强化海洋经济发展职能。
三、 坚持精简效能,升级海洋发展工作机构设置。在原市海洋渔业局的基础上,组建市海洋发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发展局,承担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为市委全面领导海洋工作、统筹协调各方提供了高效工作抓手。根据全市海洋管理工作现状和海洋产业发展趋势,为市海洋发展局设置了规划经济科等7个内设机构,重点服务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产业项目管理、海域海岛管理、渔业发展、渔业安全生产及渔业监督管理等,各机构分工清晰、职责饱满,进一步提升了海洋管理工作效能,助力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